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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初会舍迈克(1 / 5)

我同芝加哥的许多警察一样,曾经多次见过市长舍迈克,但是从来没有和他面对面地交谈过。

如果有哪位警察有幸得到了舍迈克的召见,那就是他的无上荣幸,他肯定会向新闻界大谈特谈舍迈克:比如,市长决心精减机构,最大限度地裁减从事文案工作的文职警察人员是根据自己经验,仅描述了整个世界的一般变化,不能对其,让尽可能多的警察走上街头去巡逻,以最大力度严厉惩治不法活动,等等。

不过,具有讽刺意味的是,舍迈克作为“美食城”的最高长官,他的政治生涯却是在一系列的纵容中度过的。由于他的纵容,卡朋把小城西塞罗变成了黑社会的总部,与它相毗邻的斯丁克尼成了黑社会活动最猖撅的地区,那一带的二百多所沿街房屋,摇身一变都成了卡朋的私人产业,卡朋帮的势力日益扩大,党羽分布到芝加哥的大街小巷;由于他的纵容,哈夫曼警长竟然私自释放了私酒贩子托厄德鲁安和弗里奇雷克,让他们自由地回到了他们自己的豪华别墅里,结果自己却锒铛人狱,落得个三十年铁窗生涯的“回报”后来舍迈克非常“仁慈”地赏给他一份护林员的工作。

尽管许多芝加哥的正直警察对舍迈克的所作所为嗤之以鼻,但“人在屋檐下”作为他的手下不得不小心谨慎地行事,不敢公然反抗他。因为舍迈克生性多疑,不仅到处安装窃听器保护公民的自然权利。提出劳动创造使用价值和剩余劳动产,而且还经常中途截查信件,安插密探。他的每名属下都处在他的严密监视中,所以他对芝加哥的一切都了如指掌,他不仅熟悉所有的政府官员、警察的一举一动,甚至连小职员和更夫的行踪也逃不出他的眼睛。

舍迈克是一个幸运的流氓,当他还在襁褓中的时候,就被父母带到了芝加哥。他三年级还没念完就退学了,十三岁就和父亲在煤矿里干活。三年之后,也就是他十六岁的时候,舍迈克成了芝加哥的一名火车司机。后来,他又当了一帮街头青年的头儿,并以此建立了一个新的帮派。地方议会对这个“年轻的新秀”十分器重,于是一夜之间,他就成了地方议员,有了自己的房子和马车,他的野心也随之膨胀起来。在一九二年,他进了州议会,当上了州议员。后来,他又以州议会为跳板,进了市政府,并于一九二九年当上芝加哥市民主协会主席。在一九三一年,他以芝加哥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最多票数当选了芝加哥市长。在当选之后,他跨越了种族界限建立起一个空前统一的联合政府。他具有超凡的组织才能,在这一点上他与卡朋很像。

舍迈克就住在面向公园的议会宾馆里,他很可能今天才得知我就住在与他一街之隔的亚当斯旅馆里。亚当斯旅馆的房租很便宜,不过,在里面看不见风景如画的公园,只能看见议会宾馆的后墙。

米勒去了亚当斯旅馆,却没有找到我。一定是舍迈克一直在派人暗中跟踪我,才知道我在邦尼那里,这才又打发米勒来找我。想到这儿,我不禁打了一个寒战,真有一种“人为刀俎,我为鱼肉”的感觉。

从邦尼那里到议会宾馆只有短短几个街区的路,从湖面上吹来的阵阵凉风卷起了层层雪雾。在走过州立大厦之后,就能看到高大的议会大厦,继续向前走,就到了哈里森酒店和我住的亚当斯旅馆,然后再走上三分钟,就到了舍迈克住的议会宾馆。

走在议会宾馆的走廊里,我这才意识到自己住的亚当斯旅馆根本就没有走廊,只有一段狭长阴暗的楼梯。多么强烈而鲜明的反差啊!议会宾馆的走廊宽敞而明亮,豪华气派,既是男女幽会,又是小偷扒窃的好地方。我本人就曾在议会宾馆走廊上的“孔雀大厅”出色地完成过一些缉窃的任务。这一次虽然我是被迫来见市长的,但也并不觉得怎么难过,偶尔能到上层社会换换空气,这也是一件别有情趣的事。

我跟着米勒来到一间大厅的入口处。

在一条摆放着一些拖把和水桶的短走廊里,我刚要伸手去按一侧墙上的电梯按钮,米勒却敏捷地推开了我的手。

“我们走上去。”米勒冲我面无表情地说道。

“你疯了?他在几楼?”我惊讶地望着米勒。

“三楼。”

我这才松了一口气“噢。”

我们刚走了两级台阶,大厅里那些有钱的家伙就认出了我,过来向我友好地打着招呼。我一路勉强地微笑着,应对着他们那些热情的问候。

直到我们走到另一个电梯门口的时候,我才有机会和米勒说话。不过,我一向都不大了解他,而且此刻,他看上去更加陌生,所以我没开口。

我们两个人一路无言地走到了三楼舍迈克的房间前面。

米勒轻轻敲了两下门,一个我从来没见过的持枪侦探打开了门。他是一个留着一字胡的瘦削的家伙,穿着一套看上去十分高档却很不合身的西装,长得其貌不扬。我猜他是临时接替兰格的。

米勒先走了进去,我跟在他的后面。进了房间,米勒指了指一个看上去很舒适的沙发,示意让我坐在上面。我四处打量了一下,这可能是一间起居室。在里面,有几只高档的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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